出差伙食补助怎么报
国家有关出差伙食补助规定如下: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补助标准
(1)出差补助分为住宿补助和其它补助(含餐费).
(2)住宿补助按地区划分为三类.
一类地区,直辖市北京、经济特区、广州市,每人150元/天;
二类地区,省会城市,每人120元/天;
三类地区,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其它地区,每人80元/天. 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核发.
其它补助为每人50元/天,按照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2、 交通:飞机、火车、长途汽车
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一览表(略)
3、 公司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凭车、船、机票等相应票据实报销;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明细帐单和正式发票,否则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能坐公交的严禁打车,否则因此发生的额外费用不予报销.
4、 若本可购买硬卧票,但购买的硬座票.本着人文的原则,给当事人补贴硬座票价的50%.
5、下列费用不得报销:
(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2)酒店内的任何购物费用和房间小酒吧的费用;
(3)超市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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