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微信平台给员工发红包,员工随机取的红包要不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员工取得企业通过微信平台发放的红包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
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人士获取中国境内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企业通过微信平台给员工发红包,员工随机取的红包要不要缴纳个税?当然实际上并不是企业给员工发放红包,员工就必须要缴纳个税的,像利用微信发红包助兴的方式是不需要缴纳个税。关于其他不需要缴纳个税的内容,通过会计学堂网更加深入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