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偷税?
生产企业在购进原辅材料及应税劳务时,票、货、款的往来渠道完全一致的专用发票才是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即为生产企业提供原辅材料及应税劳务的企业应如实开具专用发票给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购进原辅材料及应税劳务时,取得的专用发票应是直接销售货物的单位所开具的,支付款项也必须是直接销售货物的单位。而不能仅仅以是否为防伪税控发票或发票能否被认证通过,就判断这张发票是不是合法有效。
而对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的;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的,将被按偷税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并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纳税人取得虚开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将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将被从重处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利用空余开票额度虚开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不要增值税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或单位,是不能或不用开具专用发票的,这就使企业产生了“空余开票额度”。比较典型的,在加油站消费多是个人,不需要专票,使企业产生“空余开票额度”,部分企业就利用这部分“空余开票额度”对外虚开。
2.有货虚开
企业有产品,有场地,有生产能力,但生产能力与销售能力不相配,销售量远大于生产量,企业生产少量产品,主要是应付税务检查,然后通过领票对外虚开发票收好处费谋利,当开票量达到一定程度时,企业就注销,典型的捞一把就跑路。
3.票货不一致虚开
购货方从销货方购入一批手机,又从其他地方购进一批耳机,耳机价格低,购货方无法取得进项专票,购货方就要求销货方按耳机的交易金额,开具货物名称为手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票货分离虚开发票
中间人分别联系不需要发票的购货单位和需要发票但没有购货的企业,以需要发票的企业名义购货,货交给购货单位,票开给要票的企业。或者中间人成立虚开公司,收集不需要发票的购货单位信息和仅需要发票的企业信息,以虚开公司名义购货,将货交给购货单位,收取一定手续费后将发票开给要票的企业。
读了本文,大家知道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偷税了吗?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日常业务中也要注意小心收到第三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了解更多的会计内容,欢迎来会计学堂官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