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票作废可以吗?
答:不能作废,符合实际业务要求的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即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已抄税认证的发票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的有关事宜。
增值税红字发票通俗来说增值税红字发票其实就是负数发票。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时,在未收到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注明税额必须相等。
所以,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票,是不能作废的。
怎么写一份专用发票作废申请书?
专用发票作废申请书范本如下:
发票作废申请书
XX市管城区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xx市 xxxxxxxxx 有限公司, 纳税识别号: xxxxxxxxx。 于2014 年 12 月 19 日代开发票一份, 发票代码:
xxxxxxxx, 发票号码:xxxxxxx, 购货 单位: xxx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 , 纳税识别号:xxxxxxxxx, 货物名称: xxxx,
金额:xxx, 税额:xxx, 合计xxx元。
作废理由:因我公司开票人员xx原因,将开票金额写错, 未付给对方, 现申请此张发票作废。 正确应为货物名称: xxxxxx, 金额:xxx, 税额:
xxx, 价税合计:xxx元。 望批准!
xx市xx 有限公司 xx 年 x月x日
已经认证过的增值税票作废可以吗?上文的答案显示是不能作废的,具体的操作方法可以参考上文列举出来的方法,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参考,有任何的疑问都可以直接咨询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