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单位超标给员工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大家都知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个人领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2011年第48号)第四条规定,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三条规定,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实际领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超标就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本文就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吗的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解答,具体的答案相信通过对本文的阅读你一定有所了解了,希望在会计学堂能让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