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款异地建安行业就要预缴税费吗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收到预收款产生纳税义务,但是否开具发票没有明确规定,建议纳税义务发生时点同时开具增值税发票。
在收到预收款后若有异地施工的项目,需要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款,预缴增值税款,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以抵减当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案例分析:
某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甲,选择一般计税方式,本月预收工程款111万元:
1、预收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11万元
贷:预收账款111/(1+11%)=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1/(1+11%)×11%=11万元
2、若是项目在异地的情况下还需要异地预交2%的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预交增值税2万元
贷:银行存款2万元
3、月未结转预缴增值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万元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2万元
若是该一般纳税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预收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1、预收款103万元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3万元
贷:预收账款103/(1+3%)]=10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万元
2、若是项目在异地的情况下还需要异地预交3%的增值税
借:应缴税费——简易计税3万元
贷:银行存款3万元
以上详细介绍了预收款异地建安行业就要预缴税费吗,也介绍了案例分析。作为一名企业的会计人员,一定要明白,建筑安装企业在预收款到达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纳税义务,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及时的缴纳预交税费。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