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计毛利额的差异调整
差异调整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税务师事务所在出具《完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计收入毛利额差异调整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时,对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各费用项目要进行重点审查,对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的票据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金额确定开发产品成本。
2.在开发产品完工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如果在汇算清缴期间,那么这只是个“半成品”,因为鉴证报告只对收入、成本、税金审核,对期间费用不加审核,比如对超过扣除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不加审核。如果是在汇算清缴期间结束后出具鉴证报告,特别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时,应该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补充纳税申报。
3.间接计算法计算预计毛利额,是企业在没有按照税法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预计毛利额的前提下使用的。如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没有扣除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或者直接预缴一定数额的企业所得税等。
预计毛利额和实际毛利额差异调整鉴证
纳税人须在汇算清缴时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1)《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其附表(通过网上申报的从网上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2)2010年度财务报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业经中介审计的,还须提供相应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鉴证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应报送总及分支基本情况、分支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5)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必须附送中介出具的鉴证报告: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需要附送中介专项鉴证报告的资产损失; ②房地产开发的某项开发产品已完工,应报送该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额调整的税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③2010年亏损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的,应报送当年度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2008年——201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应报送这三年的税务师事务所年度汇算清缴鉴证报告;(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另行下文明确报送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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