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如何在税前列支?
职工宿舍的折旧应计入福利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宿舍折旧费记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宿舍房屋的折旧费是否需要列支福利费?
根据国税函 2009 3号文件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件不是全列举的,因此文件没有列举的项目,如果在会计规定上应当放在福利费科目核算的,也应当按照福利费扣除处理,请参照执行
职工宿舍的折旧费如何在税前列支?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需要在职工费用的14%才能抵扣,充部分不能抵扣,至于这个会计分录上文也简单介绍了,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