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费计生产成本还是制造费用
如果不需要发出产品或材料而是请外协单位上门服务,这样可以将所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受托加工材料的生产成本;如果需要发出材料或产品请外协单位加工,那么虽然自身是接受来料加工的企业,但该外协环节也应视为委托加工业务,即通过“委托加工物资”核算发出材料成本以及应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税费等。
如果所委托加工的是消费税应税产品,按税法规定,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税款。且要注意,应该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受托方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另外还应注意规范协作程序和严格签署协作协议,按税法要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必须在委托加工合同上如实注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加工费的账务处理
1.别的单位给原料我们,我们只收取加工费。这个会计分录怎该怎么做,成本应该怎么结算?
(1)收到对方加工材料 单独设置备查账簿和有关的明细账,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按接受加工的物资应设置表外科目核算。
可以设置“代管材料物资”、“受托加工物资”两个表外科目。 借:代管材料物资--XX 贷:受托加工物资--XX
(2)加工生产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 贷:应付工资等
(3)加工完工产品 借:受托加工物资--XX 贷:代管材料物资--XX
(4)结算收取加工费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2.如果我单位出料,别的单位加工,收到的加工费的发票,应记入到什么科目?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原材料(或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外协加工费计生产成本还是制造费用?如果不需要发出产品或材料而是请外协单位上门服务,这样可以将所发生费用直接计入受托加工材料的生产成本;如果需要发出材料或产品请外协单位加工,通过委托加工物资核算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