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成本核算方法有哪些?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发出存货成本确定的方法。小企业可以采用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一)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其特征是注重所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即按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二)先进先出法是依据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三)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当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当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四)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对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
(五)后进先出法。是假定后收进的存货先发出,按最近收进存货的单位成本确定发出存货与期末存货的实际成本。
小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如何核算?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不管是一般企业还是小企业进行成本核算的计价方法一旦选用之后,是不可以轻易进行随便更改的,这个规定不管是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有相关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存货成本核算的方法有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如果你还有什么想了解的会计知识,可以到会计学堂网上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