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实务中,由于人防设施无法办理产权,大家也就约定俗成地认为,开发商不能销售、转让人防车位。于是,其收入就只能界定为租金收入,发票也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开具。
从产权角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享有人防设施的产权,无权出售、转让人防设施;从使用权、经营权角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设人防设施,依法享有人防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可以对人防车位使用权有偿出租、转让。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是有法律依据的,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该行为不因其不享有人防设施的产权而无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人防设备包括哪些?
1、钢筋混凝土防护设备:门扇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的单扇、双扇、活门槛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2、钢结构手动防护设备:材质为钢、启闭方式为手动的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
3、阀门:各种型号密闭阀门、防爆地漏、防爆波闸阀。
4、控门:各种型号电控防护密闭门。
5、防电磁脉冲:防电磁脉冲门询,以及凭借拥有的高等级资质为用户提供安装及人防设备维护服务。
本文讲述的是关于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财税处理的有关问题,还为大家讲解了人防设备包括哪些,相关的税务处理小编都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与分析,获取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