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1、企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2、企业拥有的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3、企业拥有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4、企业拥有除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
5、企业拥有的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注意问题
1.注意计提折旧的范围,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以下情况外,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a.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b.按照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c.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工具器具、季节性停用也要计提折旧。
3.注意再计提固定资产这就是应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注意折旧期间跨年度时年折旧额的确定。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企业从事的行业不同其设备的折旧年限也不同,折旧年限一般小于设备的耐用年限即使用年限,参考折旧年限一般是在此基础上增加1-5年,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会计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会计学堂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