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客户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纳税

2019-08-01 17:57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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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个问题是很多的企业财会人员咨询比较多的:向客户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纳税?根据小编整理的资料内容来看的话,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具体的解答如下:

向客户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纳税

答:一、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收取的合同违约金需要交所得税。

二、说明

1、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2、在收入总额中包括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3、企业收取的合同违约金属于企业的其他收入,按税法规定,应列入收入总额中计征企业所得税。

签订购销合同的双方,如合同未履行,收到违约金的一方作为营业外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因为未发生经营活动,所以不涉及流转税问题。

违约金支出要纳税吗?

违约金支出要纳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其前提条件必须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在经济合同中明确签订违约的条款,并按《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供适当的凭据,方可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第五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的资产盘亏、报废净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扣除。纳税人出售职工住房发生的财产损失不得扣除。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比较常见的情况,向客户收取的合同违约金是否纳税?希望上文解答的内容会对你们有参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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