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价款增值税调整怎么计算
答:这个问题要看合同约定(与纳税义务时间有关)、双方的议价能力和沟通情况。
最直接的办法:参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0%调整为9%。”,以及建筑工程所在省份的造价文件,文件中的相关系数都会更新,请按照政策进行。
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合同约定方面:不是说签合同时10%税率,现在调整了,所有的计价都跟着调,要分时间。一部分税率选择哪个,要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个时间点与合同约定的何时提供服务、何时应该收款有关。
A.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通常工程款都是按进度分段给,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付款日期所对应的工程量,按10%计算,之后的按9% 。
B.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此情况下按9% 。
C.垫资提供建筑服务,验收后分期付款方式的,虽然工程已竣工验收,但仍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D.提供建筑服务过程中或之后收到款项的,即收到工程进度款时,为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在2019年4月1日之前的收到款所对应的工程量,按10%计算,之后的按9%。
E.先开具发票的,优先级最高,按照发票开具的工程量所属时间段计算。
双方议价能力:发包方通常强势,很可能要求计算一个不含税金额,增值税按9% ,更强势的会按照原含税价÷(1+10%)×(1+9%)来进行结算。如果承包方强势,可以按照含税价不变的方式进行,即收取的款项不变。
什么是工程结算价款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完成的工程量,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并报监理工程师确认,经业主主管部门认可,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主要方法
我国现行价款结算主要方法有5种。
1)按月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本文详细介绍了工程结算价款增值税调整怎么计算,也介绍了什么是工程结算价款。作为一名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工程结算价款增值税调整计算方式如本文所示。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太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