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列入成本吗
1、无论那种类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即业主或合伙人,都可以领取工资;
2、个人独资的非公司制的企业,即营业执照名称不是某某公司类的,其发放给业主或合伙人的工资不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为补偿这一部分,税法又额外地允许该类企业的业主或合伙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固定扣除5000元每月.
3、公司制企业投资者即股东的工资可以扣除.
4、发放工资和缴纳所得税时是否允许已经发放的工资扣除是两个不同法规规范的,不能混淆.各自执行各自的规定.有差异缴税时调整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按照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请向应缴税种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相关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项目有哪些?
查账征收
1投资者的工资不能扣除,只能按规定标准扣除生计费42000元/年,即3500元/月,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个人及家庭发生的生活费不是经营支出,不能税前扣除,生活费用与经营费用混在一起的,一律不能扣除.
3经营与生活用固定资产划分不清的,税务机关核定其允许扣除的折旧费的数额或比例.
4工会、福利、教育费用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局势扣除,年度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列支;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5计提的各种准备金均不能税前扣除
6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经营两个以上企业的,不能跨企业弥补年度经营亏损
7从业人员工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规定均与企业所得税一致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列入成本吗?采用查账征收方法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无论那种类型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即业主或合伙人,都可以领取工资,工资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