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抵扣进项税怎么设置科目?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依据上述规定,员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高铁票,手机票和酒店餐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是住宿费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
注意:开专票,并且公司税号、名称必须明确。
差旅费中的交通费如何进行处理?
差旅费中的住宿服务、高速公路通行费可分别按6%、3%(或5%)抵扣进行税额。
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酒店企业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酒店在开具专用发 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及征收政策
(一)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 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 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 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差旅费抵扣进项税怎么设置科目?整体上来说,公司的差旅费能否进行抵扣进项税的需要分情况来定,差旅费的飞机费、高铁票或者铁路票的不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住宿费用如果取得有效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更多关于差旅费的会计处理都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