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附加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第四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有哪些?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附加税?综合以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一般销售额度月度不要超过3万或者季度不超过9万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超过的部分也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福利。具体的执行政策内容都可以来会计学堂网进行咨询,这里有从事多年会计经验的老师给你解答,一定会有所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