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红字发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红字发票会计分录方法:
1、红票: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2、蓝票: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基本要求:一红一篮对冲.
具体规范:
开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收入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受票方已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应该优先以红票为原始凭证做红冲分录,然后根据蓝票做正确分录;未根据错误发票确认成本的,可直接根据蓝票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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