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哪些情况可以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规定:"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温馨提示:例如《公告》中的最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就属于规定外的免征情况,因此,企业是否可以免征或减税请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及国家规定判断.
免征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免征增值税不代表就可以忽略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很多财务人把免征增值税理解为企业不缴纳增值税,也就不需要对其进行账务处理,但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即便是企业免征了增值税,也需要进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且要体现出企业享受了国家减免了增值税政策.这里小编以案例为大家讲解企业免征增值税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案例分析
小刘的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公司月销售量为82 400元,按照国家最新出台的《公告》,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则,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销售处理
借:银行存款 82 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400
免征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400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 2 400
关于免征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一文今天小编就写到这里,大家只要认真理解了文中提到的?免征增值税的含义以及免征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的具体方法,相信这个知识点就没有问题了,如果还有相关知识点需要了解,可以查看会计学堂资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