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以外购的原材料入股如何入账
对于以原材料投资入股的行为,在增值税税法上应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规定:"……;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以原材料投资入股,其账务处理如下:
对外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 xx
贷:其他业务收入 xx(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
借:其他业务成本 xx
贷:原材料 xx
原材料入账价值包括增值税么?
原材料的入账价值是否包括增值税要分两种情况:
1、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购入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计入原材料入账价值.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原材料(包含买价、增值税额、运杂费等)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购入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不计入原材料的入账价值.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进项税可以抵扣.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股东以外购的原材料入股的行为,在增值税税法上应视同销售处理.对于以原材料入股的情况,财务处理的的方式也作出了解释,不知道大家都明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