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税率可以开在一张专票上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二)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六)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1.5%征收,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1.5%征收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因此,您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如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不得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的情形,可在同一张票面开具不同税率.
发票专票是什么意思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二)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三)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主动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到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不同税率可以开在一张专票上,只是需要分开核算.作为一个专业的会计人员,我们应在透彻了解专票的含义的基础上进行账务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们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