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计量的概念 其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摊余成本概念的准则界定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最先提出了"摊余成本"的概念,并以数量计算的方式给出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负债))定义.金融资产(负债)的摊余成本,是指该金融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1.扣除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即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收回或偿还的本金±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其中,第二项调整金额累计摊销额利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得到.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二)摊余成本与账面价值摊余成本的概念适用于对金融资产(负债)的后续计量中,与实际利率法对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的摊销相联系.将摊余成本的概念延伸到对摊销金融资产(负债)的计量中,根据摊余成本与实际利率法的定义,即在定义"当前"时点上,金融资产(负债)摊余成本在金额上等于其账面价值.实际上,在金融资产(负债)的存续期间,其摊余成本也等于其账面价值.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是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对于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就是其账面余额减去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d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会计分录:
初始计量:
借:债权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等
后续计量: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分期付息,最后一次收到利息)
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算的利息)
债权投资-成本
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债权投资损失准备
贷:债权投资(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的余额全部予以结转)
投资收益(倒挤,可能在借方也可能在贷方)
以上就是摊余成本计量的概念,其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这个问题的解答.相信会计朋友们根据制度严格执行一定能做好本职工作.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