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残保金是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按应发工资的比例。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如果已计提,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2、如果未计提,实际交纳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银行存款
残保金的计提分录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残保金;贷:其他应付款
2、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之后残保金的账务如何处理?
将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残保金 ;贷:应交税费--残保金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企业缴纳残保金是按照应发工资的比例进行计提的,而不是按照实发工资的比例进行计提的。为了让大家能够更好理解本文对于残保金的解读,还在上文中介绍了残保金计提的会计分录可供大家阅读。通过本篇文章的介绍大家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吧,当大家积累了一定的会计知识量之后,这个问题就不难了,快来会计学堂了解更多会计资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