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本月交纳上月的增值税会计分录分三步处理:
1、上月收到收入的时候: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上月月底的时候(将应交增值税转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同时: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有进项税额的情况下,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减掉应交增值税-进项税的差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即可;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本月缴纳增值税以后,做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做好这三步就可以做好增值税交税工作.
未交增值税的核算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份终了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未交增值税额.月份终了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多交增值税额也在"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 [1]
企业发生当月上交上月未交的增值税的情况,应在"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其账务处理是: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可无余额,也可能有余额,可能是贷方余额,也可能是借方余额.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期末如借方余额,则反映企业多交的增值税额.
此科目相关规定文件:1、《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 ;2、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第380项.
通过解答关于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的问题,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缴纳的增值税及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也就是当月预交增值税和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如果你们对于本篇内容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在线向我们会计学堂老师咨询提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