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因此,如果政府补助是明确补贴给购买方的,无论是由购买方转付给销售方,还是为了便于补贴部门实际操作直接代购买方支付给销售方,均应由购买方按政府补助处理.对销售方而言,则属于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并缴纳增值税.
因此,企业向政府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企业需照章缴纳增值税,而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经济资源,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增值税.
政府补助收入和捐赠收入的区别
捐赠收入是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接受的捐赠收入,将其计入资本公积核算的,应进行纳税调整.2006年发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和2013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接受的捐赠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不再进行调增纳税所得额.目前《企业会计制度》没有法律法规明确废止,但实务中很少应用.
政府补助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而且,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视相关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是否设置了限制,分为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进行核算.
与捐赠收入和会费收入一样,政府补助收入也属于非交换交易收入,因此政府补助收入和捐赠收入的会计处理基本上是一致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补助所获得的资产通常为银行存款,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政府补助所获得的资产为非现金资产,其计量与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计量是一致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务中,不少政府部门为了支持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向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资金用于某项项目的研究活动,而民间非营利组织则需要将科研成果提交给政府部门,或者政府部门向民间非营利组织按期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而民间非营利组织则需要向政府部门或者公众提供一定的日常服务,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为购买劳务.如果政府部门所提供的资金与民间非营利组织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或日常服务是等值或者基本等值的,则此项交易应当属于交换交易的范畴,而不属于会计制度中规定的政府补助收入.
上述文章针对政府补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回答,这笔收入其实是企业从政府处取得的资源,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文章还阐述了补助收入和捐赠收入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以上就是会计学堂为您整理的全部内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