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
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什么标准?
截止2019年3月差旅费个人所得税税前如何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相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目前关于差旅费的报销规定很多地方参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在该文件中有如下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也有些地方的税务局是明确需参照当地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差标准,在标准范围内的都可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收入中,但贵企业需要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存在以补贴形式而发放工资性质的支出,而对出差人员给予每天的误餐补贴费用,没有发票同样可以不计征个税,这种性质的费用实质是是限额包干费用,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同时不属于个人所得,属于企业的正常费用,可以不征收个税的.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
原《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八条"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新的《企业财务通则》并无具体规定.
如,《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工[1995]2299号)规定,北京市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吉地税所字[2000]96号规定"企业人员差旅费标准原则上比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对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实行差旅费包干的办法."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整理的2019差旅费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标准,财务人员在处理差旅费的前,认真查看,同时差旅费都应有真实合法的票据,票据内容包含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等,以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