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季报所得税资产总额怎么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填写说明:"103资产总额(万元)":填报纳税人全年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资产总额季度平均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季初资产总额,没有填写0.00就可以了!然后在季末资产总额填写你们资产负债表上的金额就可以了!记得单位是万元!然后如果季初填写0过不去的话,就填写一个最小单位就去,也是可以的!
依照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主要为:
一、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
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资产计税基础的金额,即取得资产时确定的计税基础减除在清算开始日以前纳税年度内按照税收规定已在税前扣除折旧、摊销、准备金等的余额.
3、"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的金额.
4、"资产处置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其计税基础的余额.等于"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3)"列-"计税基础(2)"列.
二、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
1、"账面价值(1)"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账面价值的金额.
2、"计税基础(2)"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确定的清算开始日的各项负债计税基础的金额,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收规定予以扣除金额的余额.
3、"清偿金额(3)"列:填报纳税人清算过程中各项负债的清偿金额.
4、"负债清偿损益(4)"列:填报纳税人各项负债计税基础减除其清偿金额的余额.等于"计税基础(2)"列-"清偿金额(3)"列
每个季度的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每个季度交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每个季度交的企业所得税是预缴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本年1月1日到本期的利润总额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25%减去本年度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得出本期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还有一种是按上年所缴的所得税按季度平均缴纳.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小编在本文解答了填写季报所得税资产总额怎么算的问题,也为你讲解了它们的概念,相信你看完对这个问题已经有了答案.我们一定要留意国家政策的更新,大家有兴趣,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一起讨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