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表计税基础
答: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全部资产均应按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二)确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三)改变持续经营核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四)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六)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
递延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答:递延所得税,是因为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利润差相对应的所得税,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以并不一定是增加现在的利润,减少未来的利润,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时间性差异是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会计制度和税法还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所以按照会计制度入账,计算出来的利润,和按照税法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一致,从而导致应该交纳的所得税出现计算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如果是永久性的,就不必烦恼,记账归记账做,纳税申报的时候调整即可,但如果是时间性的,那就出现了递延所得税,只不过是两种计算在时间上的不同步而已,没有什么矛盾.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对于所得税清算表计税基础和递延所得税的计税基础的内容就是这些,相信通过以上资料的阅读,大家也有一定的启发了.会计学堂持续更新,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