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范围
哪些所得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5号)第四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向个人支付上述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范围
什么叫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什么是需要进行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财务咨询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总局和省局对推香港公司注册进全员全额申报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财务会计管理,是2005年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向.总局(国税发〔2007〕年97号文)要求2007年底前,年度扣缴个财务会计人所得税80万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8年底财务会计前,年度扣缴个人所香港公司注册得税30万以上的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2009年底,实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省局(川地税发〔2009〕95号)文要求2010年底前各市州软件的应用范围推广面应达到当地全部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70%以上;2011年七财务咨询月底前,各市州软件的应用范围财务会计推广面应达到当地全部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90%以上,力争2011年底前全部推广到位.
个税全员申报网络评论
个税全员全额申报,简单理解,就是无论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也无论缴纳多少个税,都需要加以申报.在这一申报基础上,单位也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职工的基本信息和收入情况.两条举措相配合,犹如一台个税"扫描仪".个税申报情况经过职工收入情况的"扫描",两相比对,对于某个纳税人而言,是否要缴纳,是否如实足额缴纳等等问题就一目了然.如此,一方面将个人的兼职收入纳入了个税的法眼,另一方面也裸呈了一些单位高管缴税和收入情况,或可避免"员工替高管缴税"的制度尴尬.
税务总局的这一新政,依循之前的思路,紧盯工薪阶层,以防范工薪阶层"漏税"为重点.许多民众戏称,这样的举措,只是一次小小的补漏而已,没有触及个税的核心,没有满足民众对个税的种种预期.
个税全员全额申报之所以令民众颇感失望,不仅在于其没有聚焦于"富人"身上,也在于个税之光没有照进民众负担的现实.民众当然要问:我的收入你已很清楚,可你是不是也当花点心思把我的支出也弄清楚?你多次说要将个人的实际负担,个人赡养、抚养、医疗、教育的支出也和个税相结合,却为何老让我空欢喜一场?为何明明能够一步到位,却一定要分成两步三步,甚至更多步?你在个税问题上究竟要小步慢走到啥时候? [1]
很多民众之间,收入相差无几,可负担却各有不同.个税申报对民众负担的差异却不闻不问、甚至有意漠视,在拉大了贫富差距的同时,也在民众之间导致新的不公.
个税的全员全额申报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在掌握了民众收入和缴税情况的基础上,再向前迈一步,区别纳税人的家庭人口、赡养、抚养、教育等不同情况确定其他单项扣除,将比现行个税机制更为合理,更为公平.
个税关乎民生,也关乎公众,已经耗费了民众太多的口水.民众一直期望有关方面能够有所作为,能够逐渐将个税作为调节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有力杠杆,可是,民众在一次次的等待中,等来的却依然是政策的缝缝补补,等来的是不断重复的陈旧套路.相信税务部门是行动的时候了.
准确理解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要求
要准确理解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要求,应重点把握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全员",一个是"全额".所谓全员,是指全部人员,即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人员信息,既要包括单位员工,也要包括非员工.所谓全额,是指全部金额,即扣缴义务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支付的所有金额的人员信息,既要包括金额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标准而有税款的人员,也要包括金额未超过税法规定扣除费用标准而无税款的人员.举个极端的例子,假如扣缴义务人向某一个人支付了1分钱所得,而且这个人不是该单位员工,也没有与该单位发生过其他经济往来,该扣缴义务人也应当于次月15日内将这个人以及向其支付1分钱所得的相关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但有很多扣缴义务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并没有严格执行税法上述规定.这些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信息中,仅申报向员工支付的所得,向员工以外的非员工支付的所得不申报;向员工支付的所得中,仅申报向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向员工支付的其他所得(如员工同时是企业股东,企业还可向员工股东支付股息红利所得)不申报;向员工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仅申报超过税法规定扣除费用标准有税款的所得,未超过税法规定扣除费用标准无税款的所得也不申报.可以说,这样的申报离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而且从实质上说,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一般意味着未按规定代扣税款,这将会面临税务机关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范围小编今天就讲到这,各位财务人员看完本文还要注意 的是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多扣缴义务人甚至是财务核算比较规范的扣缴义务人,由于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并没有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导致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