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拍卖汽车的金额怎么入账
直接按照处理固定资产做账务就行,先做"固定资产清理",最后有收益、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根据公车改革方案,公车拍卖收入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款项,不计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增值税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按照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收到的各项拨款,这些收入不需要纳税.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有偿性"是缴税的前提.这次公车改革不仅仅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那么简单,国家没有出台公车改革的具体细则,我们需要分清情况,区别处理,不可一刀切.
2.所得税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其中,第三项是兜底条款,其主要目的是对非经营活动或非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应从应税收入中排除.由于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不以营利活动为目的单位,其收入的形式主要靠财政拨款,对这类单位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征税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企业所得税对于公车拍卖的处理思想与增值税相同.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单位车辆卖给个人,价格低于原值的话是免税的!
以上就是行政单位拍卖汽车的金额怎么入账的全部解答.相信你看完上文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先按照固定资产处理,请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会计学堂在线答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