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系统中填写员工首次入职的时间
因为员工在1月份入职,2月份发放工资,所以在3月份报税.这样的申报才是正确的.所以在个税系统中填写员工首次入职的时间一定是:按实际入职月份+1来填写.不论员工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哪个月入职,个税扣除一定是从入职当月开始按第一个月计算(即进入新公司的当月为第一个月),不与前边公司的累计;在税务系统申报个税时,系统中填写的入职时间一定是实际入职月份+1.
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工资、申报个税时遇到的四个时间概念.
税款所属期
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工资发放期
企业范畴来说,是指企业实际支付员工工资的日期,其所在月份即为工资发放期.
从税收范畴来说,这里所说的工资发放期即为税款所属期.
以上两点不难看出,纳税人应纳税的前提为实际取得收入的这个事实的产生.也就是工资到手了,你就应该纳税了.工资到手的时间所属的期间,即为你取得工资的时间,同时也是你应纳税款的所属期间.
申报所属期(申报征期)
这里说的申报所属期仅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纳税的期间.国家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上面提到的"次月十五日之内",就是申报所属期,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征期.即税款所属期所在月的次月的十五日之内.
工资所属期
此种说法一般是企业范畴的说法,是指企业应支付员工工资所在的月份.工资所属期内不一定会实际支付工资.一般企业发放工资的日期在当月月底,次月5日,次月15日,次月25日等情况.
新个税系统员工入职日期填错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法,就是有关个人的所得税的法律规定.在我国,个人年度收入超过一定的限额时,必须进行个税申报.
员工何时开始上班即何时入职,入职即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入职时间应按照员工第一天上班的时间确定.不一定签合同日期,也不一定是报到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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