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服务收入免税范围
答:跨境应税服务免税范围根据36号文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9号)规定,下列跨境(含香港、澳门、台湾)应税 行为免征增值税:
(一)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分包方为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工程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均属 于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二)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三)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四)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为客户参加在境外举办的会议、展览而提供的组织安排服务,属于会议展览地点 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五)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收入如何纳税
答:企业应就其按照规定确定中国境外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再进行纳税计算:
(一)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二)居民企业应就其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扣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规定计算的与取得该项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按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收入,应按有关合同约定应付交易对价款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
(三)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就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各项应税所得,比照上述第(二)项的规定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关于境外服务收入免税范围与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收入如何纳税就讲完了.工程项目、会议展览服务等等符合规定的免税的.如果还有不懂的,欢迎点击会计学堂的小窗口,可以进行一对一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