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入费用汇缴还是预缴享受
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入费用.就是将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关费用直接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不再进行"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核算,用单独的备查登记簿单独记载保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对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的规定有三条:
1.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3.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处置的处理
(1)企业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调整.
(2)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3)企业将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应当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
主要特点
1、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
2、在生产过程中虽然发生磨损,但是并不改变其本身的实物形态,而是根据其磨损程度,逐步地将其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其价值转移部分回收后形成折旧基金.
固定资金作为固定资产的货币表现,也有以下特点:
1、固定资金的循环期比较长,它不是取决于产品的生产周期,而是取决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2、固定资金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是分别进行的,前者是随着固定资产折旧逐步完成的,后者是在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时,用平时积累的折旧基金来实现的.
3、在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时,需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货币资金,这种投资是一次性的,但投资的回收是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分期进行的.
针对固定资产一次性入费用汇缴还是预缴享受的问题,上述文章中会计学堂的老师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并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说明.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吗?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更多的相关资讯尽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