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红字信息表怎么开
答:【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菜单或直接点击信息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根据实际情况录入信息.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
【第三步】核对信息后,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 系统自动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所示.
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怎么开?
答:一、以下情况需由购方申请开具通知单:
1、专用发票已抵扣:
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抵扣的原因为以下四种:
(1)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认证结果为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购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二、购方申请开具的流程:
1、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
2、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3、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
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三、购方开具提交《申请单》的注意事项: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四、《申请单》在系统中开具的方式:
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中开具,点击菜单后显示如下图的选择界面:
上文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购买方红字信息表怎么开,以及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销售方怎么开?,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更多干货知识敬请期待会计学堂的更新!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