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中的洗衣费进项可以抵扣吗
1、对于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差旅费可以进行抵扣.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合理的差旅费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3、已失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下制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该扣除办法明确了差旅费可以作为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
4、综上所述,在目前国家并未明确差旅费具体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对发生的这项费用,仍应该按照国税发[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在真实、合理、合法的条件下归集和列支,待具体文件出台后再行调整
员工差旅餐补会计科目
答:出差人员的餐费计入招待费:
管理人员出差招待的,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销售人员的,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生产管理人员的,计入制造费用---招待费;工程人员的计入在建工程---招待费.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员工餐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
第一种情形:单位有食堂,员工就餐不要钱.
单位食堂开支,包括食材开支,可以视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这部分开支属于集体福利,没法将支出金额一一分解对应到员工个人,自然就不需要讲用于食堂的餐补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税.
第二种情形:单位有食堂,单位给员工发餐补,员工就餐要花钱.
首先说明,单位给员工发放的餐补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单位食堂收费比较常见,这时单位食堂有两层属性:一方面,单位食堂具有福利性质;另一方面,食堂又有经营性质,食堂向员工收取费用,就可视作经营行为.
如果员工就餐是按照市场价格收费,单位食堂就属于完全的市场化运作,食堂的开支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而应该作为营业成本入账.如果员工就餐收费低于市场价,食堂收费本质是福利费开支的抵减.但向员工收取的餐费在会计处理上仍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需交增值税.
我建议单位食堂最好不要向员工收费,无论是市场化运作还是半福利运作,都会让会计处理复杂化,而且会平添增值税和员工个税.
第三种情形:单位没有食堂,员工固定在某餐厅就餐,单位与该餐厅直接结算.
这种情况和单位自己有食堂的情形类似,可以视同职工食堂外包.结算的费用不经过员工个人,不需要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此时的餐费在会计处理上不用记作"业务招待费",可记为"职工福利费".
第四种情形:单位没有食堂,单位给员工发放餐补,员工自己解决就餐问题.
单位没有食堂,每月给员工发放就餐补助,这部分补助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说完了工作餐的问题,再来说一说误餐补贴.
误餐补助需要交个税吗?税务出台的解释是不需要,但要符合误餐补助的定义.税务认可的误餐补助是指员工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标准领取的误餐费.可见误餐补助是针对特定人、特定情景发生的.如果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给员工发福利,则应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差旅中的洗衣费进项可以抵扣吗!员工差旅餐补会计科目的内容,会计学堂小编就介绍到这,员工差旅餐补应该计入招待费,那个部门受益那个部门承担,本文还介绍了员工餐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内容,希望大家在了解了账务处理的同时也要熟悉税务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