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当月开了专票和普票怎么申报附加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按季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按季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或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那么,面对政策调整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小规模纳税人该如何填报呢?考虑到实务中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是按季申报的,本文详细总结了季度不同销售额下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的征免情况.
下面以案例的形式分析几种常见情形下是如何填报的:
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5、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享受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则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1)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小规模当月开了专票和普票怎么申报附加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是不享受免税政策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特别注意的是印花税不包含证券交易类型的,以上6个税种,减按50%征收.除了6个税种,减按50%征收外,还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减按5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