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属于什么科目
答:属于:所有者权益类
其他综合收益是一个由新会计准则中新设定的科目,替代以前"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用途.
企业在编制利润表时,应当在利润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增列"每股收益"项目.企业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除应当按照上述做法进行调整以外,还应当在"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
属于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
1、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也包括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
2、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3、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4、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针对不确认为当期损益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所得税影响.
其他综合收益的使用规定
答: "其他综合收益"作为一级科目核算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即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核算的业务,新准则将其进行了分类梳理,将部分项目归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这涉及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多项具体准则的有关规定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改头换面,另起炉灶
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现记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此变化,主要是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指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即以后终究会归入损益类科目核算,只是当时业务还不适合直接归入损益核算.
这就像百川归海,需要中途转个弯.
二是一如既往,原封不动
原来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新准则前提下,扔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核算,坐看云起,按兵不动.例如: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贷方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事实上,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一直是业界较有分量的业务,"其他综合收益"核算涉及也较多.例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权益法下"其他综合收益"明细科目的核算是新准则亮点内容,也最具有代表性.主要变化如下: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上述资料是对于其他综合收益这个科目的讲解,这是一个新设定的科目,还需大家好好把握.在上文小编还扩展了其他综合收益的使用规定,大家也可一并学习.会计学堂持续更新中,欢迎大家多多关注,学习精彩财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