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账款造假案例:亚太实业(000691)
A股上司公司亚太实业2月23日晚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被指2010年至2014年年报均存在信息披露违法情形。这是继南纺股份、上海物贸、青鸟华光(现已更名为“康欣新材”)后的又一起“连续五年造假”案例。此前新中基甚至被查出连续六年造假的事实。亚太实业2月23日晚公告称,证监会已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亚太实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公司前董事长龚成辉等23名涉事责任人给予警告,对其中17人还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在处罚书中认为,亚太实业自2010年至2014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形。不仅违法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而且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数额,占公司当期披露数的比重较大。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亚太实业投资持股企业济南固锝电子器件有限公司(下称“济南固锝”)对“质量索赔款”会计处理不当,导致亚太实业2012年虚减净利润257.04万元、2013年虚增净利润257.04万元。此外,亚太实业2013年还因未计提所持济南固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2013年虚增利润237.79万元。因此,亚太实业在2013年累计虚增利润494.83万元。对于2013年公告净利润仅262.63万元的亚太实业来说,如果减去虚增的494.83万元,其2013年净利润将为负值。
“会根据这个处罚结果,请专业机构进行追溯调整。”亚太实业证券部人士2月24日对记者说,他们接下来要做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专业机构最终追溯调整的结果得到监管部门认定,则亚太实业将出现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2014年净利润亏损2
094.55万元),符合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ST”的规定。这也被投资者认为,是亚太实业虚增利润的动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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