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装电脑型如何装订
1、只要把当月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盖有税务局认证结果清单的证明附在一起,然后再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封面”和抵扣联、认证结果清单一起装订即可。
2、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封面”写上企业名称、税号、认证时期、抵扣联张数及税额,然后再用装订钱装订起来即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辅常滇端鄄得殿全东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的装订要求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本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以上就是增值税发票抵扣联装电脑型如何装订的以及装订的要求,会计学堂小编建议将本月已经认证好的抵扣联放在一起,并将本月抵扣的税额的那张凭证打印出来,放在抵扣联的上面,用专用的抵扣联封面粘好就可以了,在封面写上公司名称,日期,抵扣的张数,税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