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奖励计入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吗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可分为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等不同类型.2017年11月《增 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一些企业没有及时学习,没有意识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很可能涉及缴纳增值税问题.A公司就因为这一原因,产生了税务风险.大家跟着 陕西会计培训继续往下看:
症状:靠政府补助缩小亏损额
日前,某地税务机关利用税务信息分析系统,对A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分析时 ,得到了这样一条数据:该公司于2017年12月取得营业外收入3038.81万元,其中 3000万元为政府补助.进一步梳理A公司2015年和2016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发现,该 公司在这两年均有大额财政补助收入.于是,税务人员利用税务信息分析系统进一步 对A公司的财务数据展开分析,发现其2017年营业利润亏损3054.06万元,主要依靠政 府补助等营业外收入缩小亏损额,而前两年的盈利模式与此类似.由此,税务机关产 生了疑问:该笔政府补助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是否存在涉税问题?
诊断:政府补助未缴纳增值税
针对这一疑问,税务人员调取了电子底账数据,根据A公司的发票开具情况分析其主 营业务,发现A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房屋租赁,承租人基本为所在地区的工业企业, 租金偏低.税务人员又联系了该地区财政部门,取得了A公司政府财政补助的相关资 料,确定是对企业租金收入的补充.原来,出于招商引资需要,当地政府财政部门与 A公司达成协议,由A公司向区域内企业提供房屋租赁服务,财政部门再根据市场价格 补差价,其经济实质是当地政府向A公司购买了租赁服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号)相关规定,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 务等活动密切相关,且是企业商品或服务的对价或者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等相关会计准则.根据A公司的交易模式,可以判定其取 得的政府补助,是房屋租赁服务对价的组成部分,属于企业收入.
2017年11月,《增值税暂行条例》修订后,对增值税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重新明确, 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删除了"向购买 方收取"这一资金来源限制.因此,A公司2017年12月取得的这笔政府补助,应合并 在房租收入中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应补缴增值税142.86万元.
处方:准确判定政府补助实质
确定政府补助的实质,对于企业增值税销售额的判定十分重要.对此,税务机关可以 建立与政府财政部门的常态化信息互动,通过数据共享和精准比对,准确识别与收入 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时,纳税人也应加强对税法的学习,及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不 断增强税法遵从意识,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营业外收入有哪些?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营业外收入也被称为营业外收益,并不是收入的一种,而属于企业利润,明白的定义 为指与消费运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应当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活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流利得、出卖无形资产 收益、债券重组利得、企业兼并损益以及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捐赠利得等 等.这些都和企业正常的消费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不需求经过企业运营消耗就可以产 生利润.普通来说,除了营业执照中规则的主营业务以及隶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收入 都是营业外收入.在行业中的占比方下:
在全面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增值税更为引人注目.由于营业外收入的定义,并不是 收入的一种,是不需求交纳增值税的.另外就是企业所得税来讲,依照核定征收方式 的,兼并到主营收入中交纳所得税;依照查账征收方式的,兼并到本年利润中交纳企 业所得税.
在股市操作中,投资者在查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时分,多看利润的几,这其中就 有营业外收入本钱.这里还要细看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占比来考量公司 的运营活动变化,也是能够作为参与该公司股票的一个剖析指标的.
政府奖励计入营业外收入要交所得税吗?会计学堂小编最后给大家简单总结下,政府 奖励的款项,不属于营业收入(销售额),不是增值税应税业务,所以不需要缴纳增 值税.但是需计入营业外收入,最后计入利润总额,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