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持续加大,但检查的重点往往集中在执业质量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管相对不足。
一些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股份代持。虽然表面上会计师事务所有多个合伙人,但私下签署股份代持协议,实质由一人控制。地方性小所为了满足加盟大所的要求和保证原有实际控制人的利益,不得不采取这种股份代持的方式达到形式上的合规。二是薪酬费用化。为了少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交通费、差旅费发票等变相发放员工补贴。三是虚构业务支出。通过报销办公用品、装修费等名义套取资金。
会计师事务所是从事会计信息质量公正、公允鉴证和服务的经济组织。难以想象一个自身会计信息质量低下、缺乏诚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会有多高。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会计信息质量:
一是加强监管。有关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进一步重视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会计信息质量,并督促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内部治理机制,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的管理措施。二是加大处罚力度。有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要重视对后续整改情况的回访和检查,巩固监管成果,对于整改不到位、改后再犯的会计师事务所,要采取严厉的限制措施,如限制其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民营企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