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收到扶贫资金账务处理
首先取得的政府资金应当作为营业外收入或不征税收入,购买的产品计入库存商品,待收入实现后结转成本.对于分配的销售款,我的建议是先将利润(29880-17540-其他费用)进行分配,之后的部分以工资的形式进行发放,具体: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时:
借:应付股利
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扶贫资金核算的方法都有什么?
目前扶贫资金核算一般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公积公益金"科目核算,拨入扶贫资金记该科目的贷方,支出记借方或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然后结转;二是通过"补助收入"科目核算,拨入扶贫资金记贷方,使用资金记入"农业发展支出"、"管理费用"、"经营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借方(这种方法使用较少);三是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拨入款项记入该科目的贷方,项目支出记入本科目借方,工程类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完工结转后将相应的专项应付款余额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
合作社收到扶贫资金账务处理怎么做?综合以上所述,其实针对合作社收到扶贫资金后在账务上可以做营业外收入或者不征税收入科目核算,如果你们对于上文整理的会计分录处理资料有什么疑问,欢迎你们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搜索学习,这里还有专业的老师指导你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