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公转账需要对方什么信息
需要: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
收款方: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一方,又称票据权利的一方.
对公转账道:公司对公司的转账,或者单位是对单位的转账.也称公对公转账,是经济发展产生的必然形式.
公对公转账后,对方不愿意开发票怎么办?
1.避免对方不愿意开票的事前准备工作:
为了避免后期出现类似的问题,企业需要在事前做好充分的工作,而不仅仅是出现类似情况之后,进行催要.
(1)找靠谱的供应商.
尽量不要找那些做一次性买卖的企业.有些企业属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经常更换名称,对于这样的企业最好不要有合作,否则后期发生问题要追责也是比较麻烦的.对于这样的企业后期催要发票也相对困难.
(2)事前合同的签订.
合同是企业责任和义务的保障.对于开什么票、什么时候开、以及开票后的后续问题,都应该有所规范.
开什么票的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提前要讲清楚;什么税率一定要约定,后续一旦出现税率变化,这是企业利益的保证.
什么时候开的问题:
一般在合同中应该有明确地说明.合同订立的开票时间,一般都是符合商业惯例的,并且一般也是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契合的(实务中有不少先开的情况).
2.事中的控制过程
对于对方企业没有及时开票的行为,一定要提前识别.等到过了很长时间才反应过来,后期追溯也有难度.
(1)及时发现没有开票的情况:
不少企业的陈年账务中,都存在未收到发票的预付款,并且对方公司可能也不再存续了.所以,需要企业的财务及时判断有无长期挂账的款项,并且及时联系对方追要发票.不仅仅是应收款有账龄,挂账的其他往来款项都需要有账龄监控.
(2)拒不配合的情况:
一般存在持续业务往来的企业,不会不配合开票.只有一次性的买卖,比较容易出现不肯开票的情形.不开票,对方是否有涉及偷漏税的行为,很难确认.但如果因此惊动了税务局,恐怕是对方最不想出现的情形,因此,可以告诉对方,再不开票,可能要将税务牵涉进来.对方应该也会及时开具发票的.
总之,企业一定要做好事前的准备和事中的控制.将不开票的行为遏制在前端,而不要存在长期挂账的事项,难以追溯.
公对公转账需要对方什么信息?会计学堂小编告诉大家,需要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注意使用银行卡转账,可以在银行的ATM自助设备上进行,一般银行的柜台只接受现金转账了,大家如果看完本文内容还想了解更多相关财务知识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