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普票能用进项抵扣吗
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抵扣进项税,那就是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 票或者销售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上述规定中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就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购进应税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2.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3.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要求.
以上规定从反面列举了不得抵扣的情况,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只要是经营范围内的项目,对应的购进应税项目增值税进项是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俗称"一机多票".
普通发票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通行费发票
(一)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申报表填写栏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含财政票据)
1、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支付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2、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b栏"其他"中.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10%.
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除填写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外,加计扣除部分还需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自2013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准予按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申报表填写栏次: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30栏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且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开了普票能用进项抵扣吗?首先小编告诉大家,现在开了普票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普票都可以抵扣,比如农产品销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话符合要求就可以抵扣,上文会计学堂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普票的抵扣情况,大家可以全面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