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名称和开票品名不一致怎么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
报关单百上的名称必须和进项发票品名一致,否则有可能退不了税.
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改报关单上的品名.
联系报关行,提交未度退税申明,修改报关单品名,大致需要10个工作日.
2,修改进项发票品名.
联系供应商,作废之前的进项票,内按报关单容品名重新开进项票.
如果是熟手,一般都会在报关单退下来之后才开进项票.
报关单的填制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按用途分:
(1) 报关单录入凭单;
(2) 预录入报关单;
(3) 电子数据报关单;
(4) 报关单证明联.
本文的内容到此结束,报关名称和开票品名不一致怎么处理?大家都掌握了吗.我们需要修改其中一方的品名,直至两者名称完全一致,这样才能退税.报关单的运用还有些其他的内容,大家也可以点击会计学堂的小窗口获取资料,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