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提进项税吗
营业外收入一般不需要计提销项税.
营业外收入不需要交纳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营业外收入纳税情况
1、固定资产盘盈,就是指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的时候,实存数大于账存数,实物多于账面.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即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应当区分不同情况:
(1)、属于处置不动产而取得的收益,是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当按取得的全部收入,按照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关规定计算交纳增值税,征收率为5%.
(2)、如果处置设备等属于货物范畴的,则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收不同情况
①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征收增值税上: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政策规定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④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
营业外收入提进项税吗?对于企业来说,营业外收入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因为营业外收入就是企业的"意外之财",就像是过年过节,客户给了商家一个红包,这个红包是不属于企业经营收入的,是可以不用会计核算并且纳税的.想要了解更多专业知识请关注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