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率为多少?
答: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五条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第十八条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第十九条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第三十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对于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税率会计学堂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想系统的学习会计专业的知识点,会计学堂更是不容错过,精彩内容等待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