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吗?
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
代扣代缴增值税,基本属于境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从境内取得应税销售额而进行的代扣代缴增值税,其原理是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购买劳务、服务.
应税服务的接受方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取得税收缴款凭证的原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其现行增值税规定抵扣税款.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代扣代缴增值税账务处理
1、支付费用时:
借:成本或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2、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代扣代缴抵扣有期限吗?
代扣代缴增值税是有代扣和代缴时限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代扣增值税的时间,为增值税应税业务发生的时间.
根据(财税〔2011〕111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二)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因此,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应依照上述规定确定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并按照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代扣代缴增值税.
以上整理的资料信息,就是我们针对"代扣代缴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吗?"这一问题的解答.增值税征收范围比较广,包含应税劳务、进口货物、混合销售行为、视同销售业务等等.如果在境内不能自行缴纳增值税,就需要找代理人帮助进行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了.即便是代扣代缴增值税,只要有凭证符合条件,也是可以抵扣进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