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整体转让如何开具发票?

2021-05-26 07:19 来源:网友分享
2215
生产车间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因为经营规模缩减或者企业关闭,要将车间厂房和里面的生产设备转卖给其他人,属于销售旧货.车间整体转让如何开具发票?有关于销售旧货发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有发布相关规定通知,小编整理本文供大家参考.

车间整体转让如何开具发票?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中'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因此,转让旧固定资产属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

车间整体转让如何开具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对"车间整体转让如何开具发票"等相关问题的解答,车间整体转让这种行为因为不收取增值税,所以不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只能开普通发票.当然实际转让中要看是否满足上述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如果不符合的,应该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并且可以开专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文章
  • 罚款收入进什么科目
    罚款收入进什么科目?关于罚款的账务处理方式,因为罚款和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如果是企业收到的罚款部分,那么在会计处理科目上则是可以按照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如果是企业支付的罚款部分,那么科目上就需要选择营业外支出的科目核算;所以,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关于罚款方面的会计知识给大家,对此内容有兴趣的学员们,都是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学习.
    2024-11-11 14
相关问题
圈子
  • 会计交流群
  • 会计考证交流群
  • 会计问题解答群
会计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