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了,几天时间就退了1亿多元出口退税款。”当拿到一笔1.07亿元的出口退税款时,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文萍直呼意外。
沈文萍说:“某种程度上说,出口退税已经成为整个外贸出口经营的关键环节之一,是出口企业的救命钱。现在是企业销售旺季,这笔退税款,不仅缓解了企业现金流压力,也减少企业的财务成本,直接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近些年,税务总局对企业出口退(免)税实行分类管理,并进一步升级,对出口企业的分类认定标准不断细化、明确,通过纳税信用级别、净资产等一条条“硬杠杠”,将出口退(免)税企业分为四类,有针对性地实施差别化管理和服务,提高管理效率、加快退税进度,发挥出口退税对外贸的促进作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经审核,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将二类、三类企业申报退税的审核办理时限,由原办法的20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1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
“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税款及时到位让我们信心大增,我公司抓住机遇,正在扩建养殖园,建成后年增产品50万只,增加产值近1亿元。”滕州市佳盈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金俊说。
山东日盈食品有限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毅则表示,该公司严格按照退税规程进行全方位管理,2016年下半年出口收入有望比上半年增长50%。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斌认为,实施分类管理后,对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简化管理,对二类出口企业基本与现行管理一致,对三、四类出口企业实行比目前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改变了过去无差别化管理“一人生病、众人吃药”的弊端,更好地发挥了出口退税支持外贸发展的职能作用,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